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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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14g(相当原药材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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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莱阳市江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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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190 |
国药准字Z37020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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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经祛风,活血化瘀。用于产后眩晕,四肢酸痛无力,痛经。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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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4次。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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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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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肝肾功能不全及对酒精过敏者禁服。 |
月经过多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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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毛鸡(除去毛、内脏)、当归、川芎、白芷、红花、赤芍、桃仁、千年健、茯苓。辅料为蔗糖。 |
当归、黄芪、阿胶、益母草、陈皮。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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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橙黄色至浅棕色的澄清溶液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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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感冒发热,喉痛,眼赤等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月经过多者不宜选用。不胜酒力者慎用。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本品含乙醇(酒精)35%~45%,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