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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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10支 |
每粒装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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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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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0212 |
国药准字Z2004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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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固本,滋阴润燥,生津止咳。用于神倦乏力,气短心悸,阴虚津少,口干舌燥 |
本品具有活血健骨,化瘀止痛功能,用于股头缺血性坏死,症状髋部活动受限,疼痛,跛行,肌肉萎缩,腰膝酸软,乏力倦怠,舌质偏红或有淤斑,脉弦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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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30毫升,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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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个别病人服用后出现ALT升高,与服用本品的关系尚未明确。 2.个别病人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的胃部不适、腹泻、潮热、皮肤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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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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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三七(鲜)、黄芪、人参、葛根。辅料为蜂蜜、蔗糖、防腐剂为苯甲酸。 |
木豆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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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的颗粒。气特异,味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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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用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若疼痛持续加剧,请咨询专科医生。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小儿遵医嘱用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短暂的髋关节疼痛加剧,这是死骨吸收的正常反应,此时应注意减轻负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