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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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包重90g |
100ml/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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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美优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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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022 |
国药准字H31022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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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黄。 |
用于感冒及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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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煎服,一次1包,一日1次。 |
口服。一次5~10ml,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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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方中药物都是临床上常用的中药,且不良反应小,有需要的患者可以使用。 2.患者在服用时,若出现不适,请停止使用,或在相关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
服用后有恶心,偶发现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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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慎服。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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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岗梅、山芝麻、五指柑、淡竹木、蝴蝶、布渣叶、火炭母、金沙藤、广金钱草、金樱根。辅料为淀粉 |
本品为复方,总氯(Cl)量应为0.42%~0.51%(g/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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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原药材的片、段(包装)或棕褐色粗粉末状(袋泡装)药茶;气微,味苦、甘。 |
本品为棕色的液体;味甜,有薄荷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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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2.孕妇慎用。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肝肾功能不全及溃疡病患者慎用。本品与磺胺嘧啶、呋喃妥因配伍禁忌。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