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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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2.5g,90g |
12片/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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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可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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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389 |
国药准字H21023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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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黄。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打喷嚏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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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煎服,一次1包,一日1次。 |
口服。一次1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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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方中药物都是临床上常用的中药,且不良反应小,有需要的患者可以使用。 2.患者在服用时,若出现不适,请停止使用,或在相关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
1. 偶见皮疹、恶心、呕吐、出汗、腹痛、厌食及面色苍白等,个别患者初服后出现嗜睡或轻度头昏,停药后症状消失。 2. 偶致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而出现紫绀。长期或大量使用对肝、肾功能均有损害。 3. 有时可致幻觉、精神紊乱,偶见有语言含糊不清、不自主眼球运动,一般是中枢神经系统兴奋过度或中毒的表现。 4. 对老年患者,可致排尿困难、昏厥,常引起体位性低血压。5. 偶见白细胞减少。 6. 较顽固的不良反应有:注意力不能集中、头晕目眩、易激动、厌食、神经质、皮肤出现紫红色网状斑点或网状青斑、睡眠障碍、梦魇等。少见头痛、视物模糊、口鼻及喉干、便秘、疲劳无力等。7. 长期治疗可见下肢肿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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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慎服。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4 1岁以下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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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岗梅、山芝麻、五指柑、淡竹木、蝴蝶、布渣叶、火炭母、金沙藤、广金钱草、金樱根。辅料为淀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咖啡因、人工牛黄、马来酸氯苯那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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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原药材的片、段(包装)或棕褐色粗粉末状(袋泡装)药茶;气微,味苦、甘。 |
本品为淡黄色圆形片,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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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2.孕妇慎用。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 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5 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 本品中金刚烷胺,对乙酰氨基酚,人工牛黄均可通过胎盘,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对胚胎有毒性且能致畸;除人工牛黄不详 外,均 能通过乳汁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