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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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x20袋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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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化州中药厂制药有限公司 |
桂林中族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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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166 |
国药准字Z45020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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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黄。 |
祛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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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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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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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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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岗梅、山芝麻、五指柑、淡竹叶、木蝴蝶、布渣叶等。 |
罗汉果、枇杷叶、桑白皮、白前、百部、桔梗、薄荷油。辅料为蔗糖、枸橼酸、苯甲酸钠、香草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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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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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寒热症状不明显者。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