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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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x20袋 |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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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化州中药厂制药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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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166 |
国药准字Z51020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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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黄。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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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1-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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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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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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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岗梅、山芝麻、五指柑、淡竹叶、木蝴蝶、布渣叶等。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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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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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 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