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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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9gx10丸/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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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中药二厂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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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837 |
国药准字Z22022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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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行气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量少、错后、有血块、小腹疼痛、经行痛减。 |
本品温中行气﹐健胃消食。用于寒郁气滞或饮食所至的消化不良﹐恶心呕吐﹐嗳气吞酸﹐胀满﹐胃脘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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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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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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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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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蜂蜜。 |
本品主要成分有山楂﹑香附﹑白术﹑ 茯﹑槟榔﹑莱菔子﹑草豆蔻﹑麦芽﹑六神曲﹑陈皮﹑枳壳﹑木香 ﹑广藿香 ﹑甘草﹑高良姜﹑豆蔻﹑青皮﹑官桂﹑砂仁﹑丁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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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香,味苦、微甜。 |
本品为棕黑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辛、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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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禁用。 2.忌食生冷食物。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带下色黄,黏腻或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 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 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 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 哺乳期妇女慎用。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