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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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31mg |
7.5mg*1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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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全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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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109 |
国药准字H20020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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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散寒,活血通络。用于头痛风寒,淤血阻滞脉络证,症见头胀痛或刺痛,痛有定处,反复发作,遇风寒诱发或加重。 |
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疼痛性骨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头痛、偏头痛、肩颈痛、腰腿痛、肌肉痛、扭伤、劳损、痛经、牙痛、五官科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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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或舌下含服,一次6粒,一日4次。 |
阴道给药,每日一次,于每晚临睡前清洗外阴后,将本品0.1g(1片)放入阴道后穹窿处,连用7天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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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轻微恶心欲吐。 2、含化时偶有口内麻木感,停用后可消失。 |
据国外研究资料报道: 以下罗列的不良反应系在美洛昔康分散片给药后发生,然而他们的发生频率是根据临床试验记录结果,而无论与美洛昔康分散片用药是否有因果关系。这些信息是基于对3750个病人进行的超过18个月的临床试验得到的。病人每日口服美洛昔康片剂或胶囊剂量为7.5或15毫克。(治疗用药的平均时间为127天) 胃肠道的:频率超过1%: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便秘、胀气、腹泻。 频率介于0.1%和1%之间:短暂的肝功能指标异常(如转氨酶或胆红素升高)。食道炎、胃、十二指肠溃疡,隐伏或肉眼可见的胃肠道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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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忌服。 |
对本品或其它NSAIDs过敏、活动性消化性溃疡、严重肝功能不全、未透析的严重肾功能不全、出血性疾病、年龄小于15岁者及妊娠、哺乳期妇女、直肠炎患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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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芷、川芎。辅料为聚乙二醇 |
乳酸环丙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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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滴丸;除去薄膜衣后显棕黄色;有特异香气 |
本品为淡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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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微恶心,不需特殊处理。5.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含化时偶有口内麻木感,停药后可消失。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变、肾病综合征、肾功能衰竭、低血容量症、胃肠炎症疾病史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