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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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克含硝酸益康唑10mg,丙酸倍氯米松0.1mg |
2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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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珠海同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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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466 |
国药准字H20060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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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真菌感染引起的皮肤癣病,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
主要用于治疗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等因真菌感染引起的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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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将药液喷洒于患处,每次的药液量能均匀覆盖患处即可,一日2次。体股癣和花斑癣连续用药2周,手足癣连续用药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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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患者可出现局部刺激,偶见过敏反应。 |
表现为用药初期轻度皮肤刺激,但反映轻微,很快自行消失。偶有发生重度皮肤刺激,表现为皮损更红、痒痛加重、红肿、脱屑、起小水泡,停药并换用其他抗真菌药。本品处方中水杨酸可引起接触性皮炎,大面积使用吸收后可出现水杨酸全身中毒症状,如头晕、神志模糊、呼吸急促、持续性耳鸣、剧烈或持续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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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对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 皮肤结核、疱疹、水痘、皮肤化脓性感染、溃疡、 以上烫伤、冻伤、湿疹性外耳道炎等患者禁用。 |
对本品处方中任一组分过敏者,禁用此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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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克中含硝酸益康唑100mg,丙酸倍氯米松1mg。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十一烯酸1.6%,水杨酸1.0%,薄菏脑0.5%,二乙醇胺0.4%,其余为溶剂异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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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具有特殊臭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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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不宜用于皮肤结核﹑疱疹﹑水痘﹑皮肤化脓性感染﹑溃疡﹑ 以上烫伤﹑冻伤﹑湿疹性外耳道炎等。 2. 不宜长期用于面部﹑外阴等处。 3. 不宜长期封包给药,因易引起红斑﹑丘疹﹑水痘等刺激症状,此时应减少用药量。 4. 本品不能用于眼部。 |
(1)避免在生殖器部位、粘膜、眼睛和非病区皮肤应用。(2)远离火源,勿让儿童取服。(3)本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和接触金属物质。(4)炎症和感染的皮损勿使用。(5)勿与其他外用痤疮制剂或含有剥脱作用的药物合用。(6)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