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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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颗粒每瓶含利福平10mg,缓冲液每瓶10ml。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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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杏辉天力(杭州)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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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131 |
国药准字H19991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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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素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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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使用前,请蒋滴丸放入缓冲液中,振摇,使完全溶解。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 1.儿童:2岁以上儿童用量按公斤体重计算,剂量及服用方法如下: 体重 年龄 服用方法 15kg以下 1~3岁 每日单次口服100mg连续服用三天 15~25kg 3~8岁 每日单次口服200mg连续服用三天 26~35kg 9~12岁 每日单次口服300mg连续服用三天 36~45kg 9~12岁 每日单次口服400mg连续服用三天 2.成人: 对沙眼衣原体、杜克嗜血杆菌或敏感淋球菌所致的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 对HIV感染患者预防鸟型胞内分支杆菌复合体感染所需剂量为每周一次,单次口服本品1.2g。 对其他感染的治疗:总剂量1.5g,每日一次服用本品0.5g 共三天。或总剂量相同,仍为l.5g,首日服用0.5g,第二至第五日每日一次口服本品0.25g。 3.肾功能不全患者 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min) 不需调整剂量。尚无阿奇霉素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资料。 4.肝功能不全患者 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本品的用法与用量同肝功能正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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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畏寒、呼吸困难、头昏、发热、头痛、泪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等。 2.尚可引起皮肤发红或皮疹(过敏反应)、瘙痒等症状。 |
病人对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因不良反应而中断治疗者约0.3%。不良反应中消化道反应占大多数,主要症状包括腹泻(稀便)、上腹部不适(疼痛或痉挛)、恶心、呕吐,偶见腹胀。一般为轻至中度。偶见肝氨基转移酶可逆性升高,发生率与其它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及青霉素类相似。曾见一过性轻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但是否与阿奇霉素有关尚未证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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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3.胆道阻塞患者禁用。 |
对阿奇毒素或其他任何一种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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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利福平。 |
阿奇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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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滴丸为暗红色,缓冲液为无色澄明溶液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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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 (2)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 (3)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 (4)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一般肝病患者慎用。 3.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手术 ,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 |
【老年患者用药】 可参见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