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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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0.4ml:0.4mg,按C15H11BrNNaO3·3/2H2O计) |
每袋500毫克,含酪酸梭菌活菌数不低于1.5×107(7为上标)CFU/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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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青岛东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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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490 |
国药准字S2004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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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黄褐斑、雀斑、炎症及手术后色素沉着斑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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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一次1~2滴,一日2次滴眼。 |
每天早晚各一次,适量外搽斑处,一般要搽数周,色素斑才会减轻;如果病变无改善仍应持续用药几周。当斑变颜色恢复至正常肤色时,应渐渐减少用药。用药时如治疗2个月后仍未出现去斑或色素变浅效果,应停用该药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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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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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有烧灼感;偶见有局部过敏反应(如局部接触性皮炎),此种情况应立即停药,并给予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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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药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溴芬酸钠滴眼液。 |
对本品过敏者,12岁以下儿童及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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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溴芬酸钠。 |
本品主要成分是氢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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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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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角膜上皮障碍的患者,有可能恶化为角膜糜烂,进而发展为角膜溃疡,角膜穿孔,应慎用。2、用药途径;仅限滴眼使用。3、用药时:滴眼时,注意瓶端不要直接接触眼部。4、请注意采用本品所进行的治疗时对症疗法,而不是病因疗法。5、使用该药有可能隐藏眼部感染的病症,因此用于治疗感染引起的炎症时,要充分观察,慎重使用。6、其他:在国外,对于长期投药溴芬酸钠的口服制剂连续达一个月以上,总投药量达1,500mg以上的患者有出现危重的肝脏障碍(包括死亡)的报告,因而,在出现可被认为与肝脏障碍的初期症状相关的异常表现时,应停 |
1、对其敏感性进行皮试,可在无损皮肤涂用24小时,如出现少量红斑,则不必禁用该药。但如用药部位出现瘙痒,水疱或特殊的炎症反应,则建议停用该药。 2、每次使用面积不宜过大。 3、不可用于眼部和伤口周围的斑变。 4、避免阳光照射,阳光照射过多会发生雀斑。 5、只可用于病变部位,勿涂抹于正常皮肤。 6、乳膏一旦变色,禁止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