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0.4ml:0.4mg,按C15H11BrNNaO3·3/2H2O计) |
48粒 |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长城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490 |
国药准字Z2005078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本品具有清热解毒、消肿散结之功效。用于附件炎、附件炎性包块及妇科多种炎症。 |
|
用法用量 |
通常一次1~2滴,一日2次滴眼。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2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
偶见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等,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
禁忌 |
对本药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溴芬酸钠滴眼液。 |
孕妇忌服。 |
|
成分 |
溴芬酸钠。 |
本品是以百合科植物菝葜(俗称金刚藤)的根茎为主原料,经现代化的提取技术精制而成的纯天然药物制剂。 |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软胶囊剂,棕褐色,内容物气香、味略涩。 |
|
注意事项 |
1、有角膜上皮障碍的患者,有可能恶化为角膜糜烂,进而发展为角膜溃疡,角膜穿孔,应慎用。2、用药途径;仅限滴眼使用。3、用药时:滴眼时,注意瓶端不要直接接触眼部。4、请注意采用本品所进行的治疗时对症疗法,而不是病因疗法。5、使用该药有可能隐藏眼部感染的病症,因此用于治疗感染引起的炎症时,要充分观察,慎重使用。6、其他:在国外,对于长期投药溴芬酸钠的口服制剂连续达一个月以上,总投药量达1,500mg以上的患者有出现危重的肝脏障碍(包括死亡)的报告,因而,在出现可被认为与肝脏障碍的初期症状相关的异常表现时,应停 |
本品用于湿热瘀阻症,血虚失容腹痛及寒湿带下者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