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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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0.4ml:0.4mg,按C15H11BrNNaO3·3/2H2O计) |
每粒装0.3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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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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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490 |
国药准字Z45020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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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1. 清热解毒,健脾除湿,通络活血。 2. 本品主治:治疗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属湿热下注证者。 3. 临床上用于治疗妇女生殖系统炎症,如盆腔炎,急慢性子宫内膜炎,附件炎(输卵管炎,宫颈炎,阴道炎)。 4. 症状表现:下腹胀痛,腰骶酸楚,有下坠感,乳房胀痛,性交疼痛,附件压痛,增厚或肿块,宫颈肥大或糜烂,月经不调,白带多,有异味,常感困倦乏力或伴有低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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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一次1~2滴,一日2次滴眼。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十天为一疗程,必要时可连服2-3个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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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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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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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药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溴芬酸钠滴眼液。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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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溴芬酸钠。 |
金樱根、鸡血藤、千斤拔、功劳木、两面针、穿心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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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为棕色至黑褐色的粉末和颗粒,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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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角膜上皮障碍的患者,有可能恶化为角膜糜烂,进而发展为角膜溃疡,角膜穿孔,应慎用。2、用药途径;仅限滴眼使用。3、用药时:滴眼时,注意瓶端不要直接接触眼部。4、请注意采用本品所进行的治疗时对症疗法,而不是病因疗法。5、使用该药有可能隐藏眼部感染的病症,因此用于治疗感染引起的炎症时,要充分观察,慎重使用。6、其他:在国外,对于长期投药溴芬酸钠的口服制剂连续达一个月以上,总投药量达1,500mg以上的患者有出现危重的肝脏障碍(包括死亡)的报告,因而,在出现可被认为与肝脏障碍的初期症状相关的异常表现时,应停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诊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