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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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0.4ml:0.4mg,按C15H11BrNNaO3·3/2H2O计) |
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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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得恩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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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490 |
国药准字H20067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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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1.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 2.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湿疹样皮炎。 3.甲沟炎。 4.念珠菌性口角炎。 5.尿布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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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一次1~2滴,一日2次滴眼。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温疹时,疗程为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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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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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 2、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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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药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溴芬酸钠滴眼液。 |
1.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 2.已知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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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溴芬酸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曲安奈德1毫克,硝酸益康唑1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液状石蜡、白凡士林、三乙醇胺、甘油、卡松、氮酮、十二烷基硫酸钠、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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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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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角膜上皮障碍的患者,有可能恶化为角膜糜烂,进而发展为角膜溃疡,角膜穿孔,应慎用。2、用药途径;仅限滴眼使用。3、用药时:滴眼时,注意瓶端不要直接接触眼部。4、请注意采用本品所进行的治疗时对症疗法,而不是病因疗法。5、使用该药有可能隐藏眼部感染的病症,因此用于治疗感染引起的炎症时,要充分观察,慎重使用。6、其他:在国外,对于长期投药溴芬酸钠的口服制剂连续达一个月以上,总投药量达1,500mg以上的患者有出现危重的肝脏障碍(包括死亡)的报告,因而,在出现可被认为与肝脏障碍的初期症状相关的异常表现时,应停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腔内、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