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120g |
每袋装6g |
|
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唐威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236 |
国药准字Z1302176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补肝肾,宁心安神。用于治疗肝肾亏损,头晕耳鸣,失眠多梦,怔忡健忘,腰酸,神经衰弱。 |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密封肝郁脾虚所致的郁闷不舒、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1~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痰火实热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熟地黄、制何首乌、金樱子、菟丝子(制)、女贞子、五味子、山药、茯苓、丹参、白芍(炒)、酸枣仁(炒)、首乌藤等16味。 |
柴胡、当归、白芍、炒白术、茯苓、炙甘草、薄荷。辅料为生姜。 |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浓缩水蜜丸,除去包衣后显浅棕色;味微甜。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的水丸,或为黑棕色水丸;味甜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或月经过少、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月经量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