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120g |
120g |
|
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236 |
国药准字Z2002636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补肝肾,宁心安神。用于治疗肝肾亏损,头晕耳鸣,失眠多梦,怔忡健忘,腰酸,神经衰弱。 |
滋阴补肾。用于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遗精盗汗。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痰火实热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熟地黄、制何首乌、金樱子、菟丝子(制)、女贞子、五味子、山药、茯苓、丹参、白芍(炒)、酸枣仁(炒)、首乌藤等16味。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浓缩水蜜丸,除去包衣后显浅棕色;味微甜。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味甜而酸。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忌辛辣食物。不宜在服药期间服感冒药。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