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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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120g |
0.3g*6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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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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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236 |
国药准字Z22024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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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补肝肾,宁心安神。用于治疗肝肾亏损,头晕耳鸣,失眠多梦,怔忡健忘,腰酸,神经衰弱。 |
滋阴补肾。用于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遗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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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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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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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痰火实热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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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熟地黄、制何首乌、金樱子、菟丝子(制)、女贞子、五味子、山药、茯苓、丹参、白芍(炒)、酸枣仁(炒)、首乌藤等16味。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辅料: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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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浓缩水蜜丸,除去包衣后显浅棕色;味微甜。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浅棕色至棕色的粉末和颗粒;味苦,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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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