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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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120g |
6gx10丸/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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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御生堂集团石家庄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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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236 |
国药准字Z13022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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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补肝肾,宁心安神。用于治疗肝肾亏损,头晕耳鸣,失眠多梦,怔忡健忘,腰酸,神经衰弱。 |
清胃泻火,润燥通便。用于心胃火盛,头晕目眩,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乳蛾咽痛,便秘尿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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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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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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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痰火实热者忌服。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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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熟地黄、制何首乌、金樱子、菟丝子(制)、女贞子、五味子、山药、茯苓、丹参、白芍(炒)、酸枣仁(炒)、首乌藤等16味。 |
冰片、薄荷、大黄、番泻叶、甘草、黄柏、黄芩、桔梗、菊花、连翘、麦冬、牛黄、牵牛子、石膏、玄参、栀子、枳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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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浓缩水蜜丸,除去包衣后显浅棕色;味微甜。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苦、有凉舌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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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