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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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120g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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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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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236 |
国药准字Z23021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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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补肝肾,宁心安神。用于治疗肝肾亏损,头晕耳鸣,失眠多梦,怔忡健忘,腰酸,神经衰弱。 |
温肾固精。用于肾阳不足所致的腰膝酸软、头晕耳鸣、遗精早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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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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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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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痰火实热者忌服。 |
火热症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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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熟地黄、制何首乌、金樱子、菟丝子(制)、女贞子、五味子、山药、茯苓、丹参、白芍(炒)、酸枣仁(炒)、首乌藤等16味。 |
锁阳、肉苁蓉(蒸)、制巴戟天、补骨脂(盐炒)、菟丝子、杜仲(炭)、八角茴香、韭菜子、芡实(炒)、莲子、莲须、煅牡蛎、龙骨(煅)、鹿角霜、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知母、黄柏、牛膝、大青盐。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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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浓缩水蜜丸,除去包衣后显浅棕色;味微甜。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水蜜丸、小蜜丸或大蜜丸;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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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治疗期间,宜节制房事 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