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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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120g |
100片/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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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禾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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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236 |
国药准字Z51021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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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补肝肾,宁心安神。用于治疗肝肾亏损,头晕耳鸣,失眠多梦,怔忡健忘,腰酸,神经衰弱。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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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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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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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痰火实热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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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熟地黄、制何首乌、金樱子、菟丝子(制)、女贞子、五味子、山药、茯苓、丹参、白芍(炒)、酸枣仁(炒)、首乌藤等16味。 |
主要成分为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关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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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浓缩水蜜丸,除去包衣后显浅棕色;味微甜。 |
本品为素片(或色糖衣片),素片(或除去糖衣后)显棕色;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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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