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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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g |
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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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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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9088 |
国药准字H20058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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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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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用量:1~2岁1片(0.4克),3-5岁1.5片(0.6克),6-8岁2片(0.8克),9-13岁2.5~3片(1.0-1.2克),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片(1.2-1.6克)。一日3次。 |
温开水冲服。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2~3岁, 12~14公斤, 0.5~1片/次, 一日3次 4~6岁, 16~20公斤, 1~1.5片/次, 一日3次 7~9岁, 22~26公斤, 1.5~2片/次, 一日3次 10~12岁, 28~32公斤,2~2.5片/次, 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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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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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本品对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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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淀粉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阿司帕坦、甜菊素、食用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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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淡橙黄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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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