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g |
每袋装2克 |
|
生产企业 |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1156 |
国药准字Z2008049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清热解表,消炎止咳。用于感冒发烧,头痛鼻塞,咳嗽喷嚏,咽喉肿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用量:1~2岁1片(0.4克),3-5岁1.5片(0.6克),6-8岁2片(0.8克),9-13岁2.5~3片(1.0-1.2克),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片(1.2-1.6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1—3岁小儿,一次半袋,4—6岁,一次1袋,9—14岁,一次1.5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及腹泻、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报告。 |
|
禁忌 |
本品对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淀粉等。 |
大青叶、柴胡、黄芩、荆芥、桔梗、甘草。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黄棕色颗粒;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