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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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5g*7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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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特安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林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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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165 |
国药准字Z46020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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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血和血。用于贫血,失血虚弱,月经不调。 |
益气养血,化痰降浊。用于气血亏虚,痰浊内蕴,面色萎黄,头晕头昏,四肢倦怠,食欲不振;病后体虚,贫血,营养不良属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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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10片,一日3次。可与鸡、肉炖食,或用肉汤、牛奶送服。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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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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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感冒发热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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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熟三七经适宜的加工制成的片剂。 |
螺旋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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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灰黄色或棕黄色的片;味苦而微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深绿色粉末;味甜、微咸,有特异香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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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后服用。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前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