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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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25丸重0.3g |
每袋装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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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阿房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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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383 |
国药准字Z51022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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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镇痛消肿,杀虫止痛,用于火毒内盛所致的牙龈肿痛、龋齿疼痛 |
本品用于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上焦风热所致的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大便干燥,小便黄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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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次取1~2丸,填入龋齿洞内或肿痛的齿缝处,外塞一块消毒棉花,防止药丸滑脱。 |
口服,一次3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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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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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脾胃虚寒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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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蟾酥、朱砂、雄黄、甘草。 |
本品主要成分为黄连、栀子(姜制)、连翘、荆芥穗、白芷、菊花、薄荷、川芎、石膏、黄芩、黄柏(酒炒)、大黄(酒炙)、蔓荆子(炒)、防风、桔梗、旋覆花、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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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辛、有麻舌感。 |
本品为暗黄色全黄褐色的水丸、黄棕色至棕褐色的水蜜丸或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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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将含药后渗出的唾液吐出,不可咽下。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