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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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40毫克。 |
100ml:3.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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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药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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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019 |
国药准字H1999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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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痛消肿。用于风火牙痛,牙周炎及冠周炎引起的牙痛。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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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2丸,置于患处,一日3次。 |
口服,1-3岁(体重12-15公斤)一次用量3ml;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5ml;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8ml;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10ml;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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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可能引起口麻、流唾液、恶心等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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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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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荜茇、丁香、冰片,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薄膜包衣预混剂、滑石粉。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32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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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包衣滴丸,除去包衣呈棕黄色至黄棕色,味辛、凉。 |
本品为红色混悬液,味甜,水果香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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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忌食酒、辛辣和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牙痛时最好配合口腔科治疗。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