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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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0.5g/瓶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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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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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450 |
国药准字Z32021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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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结膜炎的辅助治疗。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肝虚火旺引起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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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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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一过性刺激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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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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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瓶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硼酸、硼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玻璃酸钠。 |
珍珠液、冰片,辅料为:氯化钠,抑菌剂(羟苯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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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无色略具有黏性的澄明液体;有冰片香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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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若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3.打开后应在4周内用完,逾期请勿使用。 4.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