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重2g |
每粒装0.4g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462 |
国药准字Z2008063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敛疮生肌,止血。用于痔疮肿痛,或伴少量出血。 |
本品用于痔疮,肛裂,大便秘结。 |
|
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
成分 |
熊胆、炉甘石(煅)、冰片、珍珠母、胆糖膏、蛋黄油。 |
大黄、蒺藜、功劳木、白芷、冰片、猪胆汁。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栓剂。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颗粒;气芳香,味苦、凉。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4.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有严重肝肾疾患及高血压、糖尿病或血液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肛裂患者不宜使用。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放置时最好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8.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若因温度过高等原因致使药栓变软、熔化,冷却凝固后可继续使用,不影响疗效。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