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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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g*11瓶 |
每袋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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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延边熊场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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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0027 |
国药准字Z4402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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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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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研末或水调涂敷患处。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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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病人出现腹痛、腹泻及胃部刺激症状。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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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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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熊胆粉 |
金银花、木棉花、葛花、野菊花、槐花、甘草。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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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含物为不规则碎片,棕黄色,半透明,质脆易吸潮。气清香,微腥,味苦微回甜,有清凉感。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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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用药时宜取粟米大小的量,用蒸馏水或冷开水调匀涂患处。4.用药时有异物感或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