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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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g*11瓶 |
10g*21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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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延边熊场 |
四川旭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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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0027 |
国药准字Z51022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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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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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研末或水调涂敷患处。 |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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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病人出现腹痛、腹泻及胃部刺激症状。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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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本品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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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熊胆粉 |
本品主要成分: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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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含物为不规则碎片,棕黄色,半透明,质脆易吸潮。气清香,微腥,味苦微回甜,有清凉感。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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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用药时宜取粟米大小的量,用蒸馏水或冷开水调匀涂患处。4.用药时有异物感或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夏桑菊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夏桑菊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