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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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g*11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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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延边熊场 |
湖南富兴飞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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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0027 |
国药准字Z4302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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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本品用于清热泄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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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研末或水调涂敷患处。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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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病人出现腹痛、腹泻及胃部刺激症状。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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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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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熊胆粉 |
本品成份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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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含物为不规则碎片,棕黄色,半透明,质脆易吸潮。气清香,微腥,味苦微回甜,有清凉感。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片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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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用药时宜取粟米大小的量,用蒸馏水或冷开水调匀涂患处。4.用药时有异物感或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