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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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g(黑宝) |
每瓶装0.3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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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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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057 |
国药准字Z3302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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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除痰镇惊,通窍。用于小儿惊风,痰涎壅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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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研末或水调涂敷患处。 |
口服,一岁以上一次0.36克,未满周岁一次0.18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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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病人出现腹痛、腹泻及胃部刺激症状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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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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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熊胆粉。 |
本品主要成份猴枣、猪牙皂、牛黄、细辛、珍珠(水飞)、 川贝母(蛇胆汁制)、 琥珀(水飞) 、石菖蒲、朱砂(水飞) 、草豆蔻、麝香、硝石、冰片、白矾、甘草、全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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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粉末,不规则碎片或颗粒,棕黄色,绿黄色或深棕色,半透明,有玻璃样光泽。 |
本品为棕褐色粉末;味甘,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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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时宜取粟米大小的量,用蒸馏水或冷开水调匀涂患处。 4.用药时有异物感或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