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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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0.1g*6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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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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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379 |
国药准字H20080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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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大肠杆菌等中从头孢克肟感菌引起的以下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并发作细菌感染、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急性胆道系统细菌性感染、中耳炎等。 |
广谱抗菌药物。对除绿脓杆菌外的需氧G+菌、G-菌均显示出广谱抗菌活性,尤其对金葡菌、耐青霉素的肺炎球菌、粪链球菌等G-菌与脆弱拟杆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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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口服,每次50-100mg(效价)(1-2片),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体重、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200mg(效价)(每次口服4片),一日二次。 2.小儿,口服,每次1.5~3mg(效价)/kg(体重),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症状适当增减,对于重症患者,每次可口服6mg(效价)/kg(体重),一日二次。儿童一日二次,每次按下列剂量口服:6个月至1岁每次1/7~1/5片;1岁至2岁每次1/5~1/4片;2岁至4岁每次1/4~1/3片;4岁至6岁每次1/3~2/5片;6岁至9岁每次2/5~1/2片;9岁至14岁每次1/2~2/3片;14岁至18岁每次2/3~1片。 |
1.脓疱性痤疮、集簇性痤疮、毛囊(包)炎、疖、疖肿病、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炎、瘭疽、化脓性甲沟炎、皮下脓肿、汗腺炎、感染性皮脂囊肿粉瘤、慢性脓皮病、乳腺炎、肛周脓肿、外伤、烫伤、手术创伤(浅层)继发性感染、咽喉炎、急性支气管炎、扁桃体炎、单纯性膀胱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眼睑炎、麦粒肿、泪囊炎、睑板腺炎、角膜炎、角膜溃疡、外耳炎、牙周组织炎、冠周炎、颌炎的成人患者,通常口服150mg~200mg/次,一日3次。2.肺炎、肺化脓、肾盂肾炎、膀胱炎(单纯性除外)、前列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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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临床研究资料表明,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包括腹泻等消化道反应、皮疹等皮肤症状、临床检查值异常、GOT升高、嗜酸细胞增多等。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有引起休克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眩晕等现象,应停药,采取适当处置。 2.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药,采取适当处置。 3.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中毒性表皮坏死症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等症状,应停药,采取适当处置。 4.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且也有同其他头抱类抗生素一样的造成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药,采取适当处置。 5.肾功能障碍:有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的可能性,因此应密切观察,定期进行检查等,如有异常发生时,应停药,采取适当处置。 6.结肠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例如伪膜性结肠炎等。如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药,采取适当处置。 7.有发生间质性肺炎及PIE症候群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停药,给予糖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 |
日本203所医疗单位的研究显示,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88%(78/1599)。其中,内科占4.93%(20/406),泌尿科占3.68%(12/326),皮肤科占5.81%(9/155),外科占3.26%(3/92),妇产科占4.03%(6/149),耳鼻喉科占7.02%(17/242),眼科占3.57%(4/112),牙科及口腔外科占5.98%(7/117)。各科间未见显著差异。不良反应主要有消化道症状61例,其中腹泻33例;发疹等过敏症仅14例(0.88%)。轻度46例(59.0%),中等32例(41.0%),未见严重症状。给药300、450、600、900mg病例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3.66%(3/82),5.47%(27/494),3.79%(25/660),5.21%(17/326),未见显著差异,即剂量与不良反应发生率间没有恒定关系。临床检查值异常者55例67人次。主要为ALT上升(26人次),AST上升(12人次)等肝功能异常,还发现嗜酸粒细胞增多12人次,均为轻度。以上显示,每日给予本品150-900mg时其安全性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同。另外日本法罗培南钠片剂说明书上叙述:批准上市时,在临床试验所报告的2207例中不良反应有127例(5.8%),主要不良反应有腹泻55件(2.5%),腹痛19件(0.9%),软便15件(0.7%),发疹13件(0.6%),呕吐12件(0.5%)等。临床实验室检查值的异常为:ALT(GPT)上升56件(3.4%),AST(GOT)上升36件(2.2%),嗜酸性粒细胞增多27件(1.8%)。上市后临床成绩调查,在所报告的17303例中,不良反应有512例(3.0%),主要不良反应有腹泻286件(1.7%),软便76件(0.4%)、腹痛26件(0.2%)、发疹25件(0.1%)等。1.严重不良反应(1)休克(不到0.1%)、类过敏性症状(发生率不明):因为可能发生休克和类过敏性症状,应仔细观察,出现不适感、口中异常感觉、喘鸣、呼吸困难、眩晕、便意、耳鸣、出汗、全身潮红、血管浮肿、血压降低等症状时,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理。(2)急性肾功能不全(发生率不明):因为可能出现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损伤,若确定有异常发生,应立即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理。(3)伪膜性大肠炎和伴有血便的重症肠炎(发生率不明):因为可能出现伪膜性大肠炎和伴有血便的重症肠炎,应仔细观察,若出现了腹痛、多次腹泻,要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置。(4)皮肤粘膜眼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症)(发生率不明):因为可能出现皮肤粘膜眼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症),所以应仔细观察,若出现该类症状,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置。(5)间质性肺炎(发生率不明):因为可能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等症状的间质性肺炎,若出现该类症状,应停止用药,并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药物进行适当处置。(6)肝功能障碍、黄疸(不到0.1%):因为可能出现AST(GOT)、ALT(GPT)、ALP等升高、黄疸症状,应进行定期检查,仔细观察,若有异常出现,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置。2.严重不良反应(类似药物)PIE综合征:因为有报道其类似化合物(头孢类和碳青霉烯类药物等)可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PIE综合征,所以有上述症状出现时应停止用药,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药物进行适当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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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其成分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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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头孢克肟。 |
法罗培南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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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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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 2.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