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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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按C16H15N5O7S2计) |
0.25gx30片/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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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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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879 |
国药准字H23021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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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大肠杆菌等中从头孢克肟感菌引起的以下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并发作细菌感染、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急性胆道系统细菌性感染、中耳炎等。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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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口服。用量: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次0.1g(2片),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体重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0.2g(4片),一日二次。 |
1.成人剂量:口服,一次250~500mg(1~2片),一日4次,最高剂量一日4g(16片)。 2.儿童剂量:口服,每日按体重25~50mg/kg,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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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临床研究资料表明,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包括腹泻等消化道反应、皮疹等皮肤症状、临床检查值异常、GOT升高、嗜酸细胞增多等。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有引起休克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眩晕等现象,应停药,采取适当处置。 2.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药,采取适当处置。 3.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中毒性表皮坏死症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等症状,应停药,采取适当处置。 4.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且也有同其他头抱类抗生素一样的造成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药,采取适当处置。 5.肾功能障碍:有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的可能性,因此应密切观察,定期进行检查等,如有异常发生时,应停药,采取适当处置。 6.结肠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例如伪膜性结肠炎等。如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药,采取适当处置。 7.有发生间质性肺炎及PIE症候群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停药,给予糖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 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 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4.应用本品期间偶可出现一过性肾损害。 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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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其成分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本品透过胎盘,故孕妇应慎用。 2.本品亦可经乳汁排出,虽至今尚无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发生问题的报告,但仍须权衡利弊后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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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头孢克肟。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氨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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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淡黄色。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乳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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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 2.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时间,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小于0.1%)。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