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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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按C16H15N5O7S2计) |
0.25gx12粒x2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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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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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660 |
国药准字H20058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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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广谱抗菌素。对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淋球菌、伯雷汉氏菌属、沙雷氏杆菌属、克雷白氏杆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所引起的感染症有效。主要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等。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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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一次50~100mg,一日2次。重症可增加到一次0.2g,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0.5g,每6小时1次,感染较重者一次可增至1g,但一日总量不超 过4g。小儿每日25-50mg/kg,分3-4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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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主要为腹泻、粪便异常、头疼、恶心、腹痛、皮疹等,极少数患者GPT、GOT升高。 |
1.本品不良反应较轻,发生率也较低,约6%。恶心、呕吐、腹泻、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 2.药疹发生率约1%~3%,伪膜性肠炎、嗜酸柱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周围血象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减少等见于个别患者。 3.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血清转氨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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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菌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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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头孢克肟。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拉定,其化学名称为:(6R,7R)-7[(R)-2-氨基-2-(1,4-环己烯基)乙酰氨基]-3-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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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橙黄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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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青霉素过敏者、过敏体质的患者、高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对不能很好进食或非经口摄取营养者、高龄者、恶液质等患者、孕妇、新生儿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