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按C16H15N5O7S2计) |
0.1g*12s*2板 |
|
生产企业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245 |
国药准字H3702070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支气管炎,胆囊炎,肺炎,鼻窦炎,副鼻窦炎,支气管扩张,肾盂肾炎,胆管炎,中耳炎,猩红热,膀胱炎,尿道炎,淋菌性尿道炎。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气肿引起的哮喘。 |
|
用法用量 |
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 口服,每次0.1g,每日二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每次0.2g,每日二次。 |
口服。本品不可压碎或咀嚼。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起始剂量为.1g~.2g(1-2片),一日2次,早,晚用1ml温开水送服。剂量视病情和疗效调整,但每日量不超过.9g(9片),分2次服用。 |
|
副作用 |
在总病例12879例中,发现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共294例(2.58%)的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等消化道症状112例(0.87%),皮疹等皮肤症状29例(0.23%),另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78例(0.61%),GOT升高58例(0.45%),嗜酸细胞增多26例(0.20%)等。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头孢克肟。 |
主要成份:茶碱。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
本品为白色片。 |
|
注意事项 |
1.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 2.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与其他茶碱缓释制剂一样,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炎痉挛发作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的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6.请置于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