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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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g(按C16H15N5O7S2计) |
(1)每瓶装120ml(2)每瓶装15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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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唐山)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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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116 |
国药准字Z11020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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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胆囊炎、胆管炎、猩红热、中耳炎、副鼻窦炎。 |
本品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痰热内阻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咯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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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用量:口服,一次100mg,一日二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一次200mg,一日二次。 儿童:口服,按一次每公斤1.5~3.0mg计算给药量,一日二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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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主要为腹泻、粪便异常、头疼、恶心、腹痛、皮疹等,极少数患者GPT、GOT升高。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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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菌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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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为头孢克肟,化学名称:(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羧甲氧基)亚氨基]乙酰基]氨基] —3—乙烯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三水合物。 |
本品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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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至淡黄色。 |
本品为棕红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微苦、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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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 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 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 4.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 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 6.下列患者慎重给药: (1)对青霉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 (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 (3)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 (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 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