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g(按C16H15N5O7S2计) |
每支装2ml:50mg;5ml:125mg;10ml:250mg |
|
生产企业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116 |
国药准字Z2002624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胆囊炎、胆管炎、猩红热、中耳炎、副鼻窦炎。 |
清热解毒,止咳止痢。用于支气管炎、扁桃体炎,细菌性痢疾等。 |
|
用法用量 |
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用量:口服,一次100mg,一日二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一次200mg,一日二次。 儿童:口服,按一次每公斤1.5~3.0mg计算给药量,一日二次。或遵医嘱。 |
肌内注射:成人一次50~100mg,一日2~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静脉滴注:一日250~50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纳注射液中滴注;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主要为腹泻、粪便异常、头疼、恶心、腹痛、皮疹等,极少数患者GPT、GOT升高。 |
本品引起的不良反应较少;偶见皮疹、瘙痒、发热、寒战、疼痛、烦躁,罕见呼吸急促、紫绀、心悸、抽搐等。绝大部分停药后均能恢复正常。 |
|
禁忌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菌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
|
成分 |
主要成份为头孢克肟,化学名称:(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羧甲氧基)亚氨基]乙酰基]氨基] —3—乙烯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三水合物。 |
穿心莲内酯磺化物。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至淡黄色。 |
本品为淡黄色至橙黄色的澄明液体。 |
|
注意事项 |
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 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 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 4.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 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 6.下列患者慎重给药: (1)对青霉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 (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 (3)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 (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严禁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如需联合使用其他静脉用药,在换药时建议冲洗输液管,以免药物相互作用产生不良反应。 2.有药物过敏史者慎用。给药前应先询问患者是否为过敏体质,是否有药物过敏史,针对这类用药患者应特别加强观察,以便出现药品不良反应时及时进行处理。 3.药物性状改变时禁用。 4.严格控制输液速度,儿童以30~40滴/分钟为宜,成人以30~60滴/分钟为宜。滴速过快可能导致头晕、胸闷、局部疼痛。 5.稀释溶媒的温度要适宜,确保输液时药液为室温,一般在20℃~30℃之间为宜。 6.老人、婴儿等特殊人群应慎重使用,初次使用的患者应加强监测。 7.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