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按C16H15N5O7S2计) |
0.25gx12粒x2板/盒 |
|
生产企业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235 |
HC2015005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淋球菌、伯雷汉氏菌属、大肠杆菌、沙雷氏杆菌属、克雷白氏杆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所引起的感染症有效。主要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等。 |
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耳鼻喉感染:由α和β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 生殖与泌尿道感染:由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链球菌所致; 皮肤软组织感染:由α及β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杆菌所致; 下呼吸道感染:由阿尔法及β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 无并发症的淋病。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一次50~100mg,一日2次。重症可增加到一次0.2g,一日2次。 |
口服。成人及体重超过40公斤的儿童每次1-2粒,每8小时1次。体重小于40公斤的儿童按体重20-40mg/kg/日,分2-3次服用。三个月以下婴儿30mg/kg/日,分次服用,每12小时1次。本品可在空腹或饭后服药,并可与牛奶等食物同服。奈瑟氏淋球菌尿道炎可予以单次口服本品3g即可。 |
|
副作用 |
主要为腹泻、粪便异常、头疼、恶心、腹痛、皮疹等,极少数患者GPT、GOT升高。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本品治疗期间可出现耐青霉素金葡菌。详细见说明书。 |
|
禁忌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菌素有过敏者禁用。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
成分 |
主要成份为头孢克肟,化学名称:(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羧甲氧基)亚氨基]乙酰基]氨基] —3—乙烯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三水合物。 |
阿莫西林。化学名: (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片。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黄色颗粒或粉末。 |
|
注意事项 |
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 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 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 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 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 4.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 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 6.下列患者慎重给药: (1)对青霉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 (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 (3)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 (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用前必须做青霉素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 阳性。 5.下列情况应慎用: ① 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② 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