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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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g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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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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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704 |
国药准字H2008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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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咽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中耳炎、尿路感染、单纯性淋病(宫颈炎或尿道炎)等。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鼻炎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盒肺炎。 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支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 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支杆菌的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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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用量:口服,一次0.1g(1粒),一日二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一次0.2g(2粒),一日二次。儿童:口服,按每次每公斤1.5~3.0mg计算给药量,一日二次。或遵医嘱。 |
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0.25g(1粒),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0.5g(2粒),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0.5g,以后一次0.25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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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头孢克肟不良反应大多短暂而轻微。最常见者为胃肠道反应,其中腹泻16%、大便次数增多6%、腹痛3%、恶心7%、消化不良3%、腹胀4%;发生率低于2%的不良反应有皮疹、荨麻疹、药物热、瘙痒、头痛、头昏。实验室异常表现为一过性ALT、AST、ALP、LDH、胆红素、BUN、Cr升高,血小板和白细胞计数一过性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等。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 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 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 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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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或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 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脏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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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头孢克肟。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克拉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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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除去胶囊后内容物为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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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 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 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 4.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 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3、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4、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5、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6、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7、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8、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