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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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含磺胺甲噁唑200mg,磺胺嘧啶200mg,甲氧苄啶80mg |
0.25g(以C16H17N3O5S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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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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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1136 |
国药准字H20083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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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对本品敏感的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肠道感染、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中耳炎等 |
头孢羟氨苄片,适应症为主要用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对头孢羟氨苄敏感的细菌引起的呼吸道、皮肤软组织、口腔、消化道等感染性疾病和中耳炎等。尿路感染,如尿道炎、膀胱炎、前列腺炎、肾盂肾炎、淋病;呼吸道感染,如肺炎、鼻窦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如蜂窝织炎、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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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为:一次2片,一日2次,首次剂量加倍。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疗程至少10~14日;尿路感染疗程7~10日;细菌性痢疾5~7日;急性中耳炎10日。 |
1.成 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0.25g:2-4片;0.5g:1-2片),一日2次。 2.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0mg/kg,一日2次。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疗程至少10天; 3.成 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每12小时、24小时和36小时服药5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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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偶可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 10、由于TMP对叶酸代谢的干扰可产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高铁血红蛋白性贫血。 11、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 |
头孢羟氨苄的不良反应少而轻,总反应发生率约为4%,以胃肠道反应为主。少数人有恶心、食欲下降、皮疹等,停药后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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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5、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对本品及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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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磺胺甲基异恶唑,磺胺嘧啶,甲氧苄氨嘧啶等三成份组成的。 |
头孢羟氨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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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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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3、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叶酸缺乏性血液系统疾病、失水、艾滋病、休克和老年患者。 6、用药期间须注意:(1)周围血象检查,对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的患者尤为重要。(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3)肝、肾功能检查。 7、每次服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水分。 8、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疾患者游离磺胺浓度达50~150μ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 9、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 10、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11、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TMP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3~6mg肌注,一日1次,使用2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患者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在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患者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对青霉素过敏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根据患者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及有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以免引起假膜性肠炎。 (5)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患者的抗球蛋白(Coombs)试验(直接)可出现阳性;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有假阳性反应;血尿素氮、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碱性磷酸酶可短暂性升高。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