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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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30片 |
30mg*1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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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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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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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93 |
国药准字H20133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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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肥厚型心肌病、主动脉夹层、心率失常、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脏神经官能症等。近年来尚用于心力衰竭的治疗,此时应在有经验的医师指导下使用。 |
1.高血压 2.心绞痛。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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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剂量应个体化,以避免心动过缓的发生。应空腹服药,进餐时服药可使美托洛尔的生物利用度增加40%。 |
治疗时应尽可能按个体情况服药。依据患者的临床情况,给予不同的基础用药剂量。肝功能损伤患者应仔细监控,严重病例应该减少用药剂量。除非特殊医嘱,成年 人推荐下列剂量:1.高血压 :一次30毫克(一次一片),一日 一次 2.冠心病 :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劳力性心绞痛)一次30毫克(一次一片),一日一次。疗程:用药时间应 由医生决定。用药方法:通常整片药片用少量液体吞服,服药时间不 受就餐时间的限制。 该药片不能咀嚼或掰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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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心血管系统:心率减慢、传导阻滞、血压降低、心衰加重、外周血管痉挛导致的四肢冰冷或脉搏不能触及、雷诺现象。2.因脂溶性及较易透入中枢神经系统,故该系统的不良反应较多。疲乏和眩晕占10%,抑郁占5%,其他有头痛、多梦、失眠等。偶见幻觉。3.消化系统:恶心、胃痛、便秘 |
按照CIOMS III类别的频率(安慰剂-对照研究:硝苯地平N:2661;安慰剂N:1486;截止至2006年2月22日;ACTION研究:硝苯地平N:3825;安慰剂N:3840),基于临床研究的药物不良反应如下:“常见”项下不良反应的发生频率低于3%,除水肿(9.9%)和头痛(3.9%)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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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低血压、显著心动过缓(心率 |
1.本品禁用于已知对硝苯地平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2.硝苯地平禁用于心源性休克。 3.禁用于KOCK小囊的患者(直肠结肠切除后作回肠造口) 4.由于酶诱导作用,与利福平合用时,硝苯地平达不到有效的血药浓度。因而不得与利福平合用。 5.硝苯地平禁用于怀孕20周内和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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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酒石酸美托洛尔,化学名称为:1-异丙氨基-3-[对-(2-甲基乙基)苯氧基]-2-丙醇L(+)-酒石酸盐。 |
主要成份为:硝苯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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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显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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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普萘洛尔能延缓使用胰岛素后血糖水平的恢复,但选择性β1-受体阻滞药的这一不良反应较小。须注意用胰岛素的糖尿病病人在加用β-阻滞剂时,其β-受体阻滞作用往往会掩盖低血糖的症状如心悸等,从而延误低血糖的及时发现。但在治疗过程中选择性β1-受体阻断药干扰糖代谢或掩盖低血糖的危险性要小于非选择性β-受体阻断药。2.长期使用本品时如欲中断治疗,须逐渐减少剂量,一般于7~10天内撤除,至少也要经过3天。尤其是冠心病患者骤然停药可致病情恶化,出现心绞痛、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动过速。3.大手术之前是否停用β-阻滞剂意见尚 |
1.对于心力衰竭及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的患者,当血压很低时(收缩压<90mmHg的严重低血压),服用本品,应十分慎重。 2.曾有个案报道,无胃肠道疾患的患者,出现梗阻症状。 3.肝功能损害患者用药须严格监测,病情严重时应减少剂量。 4.硝苯地平通过细胞色素P450 3A4系统代谢消除。因此对胞色素P450 3A4系统有抑制或诱导作用的药物可能改变硝苯地平的首过效应或清除率(详见【药物相互作用】)。因此细胞色素 P450 3A4系统的弱效至中效抑制剂可能使硝苯地平的血浆浓度增加,例如: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例如红霉素) -抗-HIU蛋白酶抑制剂(例如利托那韦) -吡咯类抗真菌药(例如酮康唑) -抗抑郁药奈法唑酮和氟西汀 -奎奴普丁/达福普汀 -丙戊酸-西咪替丁 硝苯地平与上述药物联合应用时,应监测血压,如有必要,应考虑减少硝苯地平的服用剂量。 5.对驾驶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对药物反应因人而异,因此有可能影响驾驶及操作机器的能力,这种作用在治疗初期、更换药物及饮酒时尤其明显。 6.本品含有光敏性的活性成份,因此本品应避光保存。药片应防潮,从双铝板中取出后应立即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