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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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10片 |
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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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同源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大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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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288 |
国药准字H45021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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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肥厚型心肌病、主动脉夹层、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心脏神经官能症等。近年来尚用于心力衰竭的治疗,此时应在有经验的医师指导下使用。 |
本品主要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如脑血栓﹑脑栓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及心血管疾病如高血压﹑高脂蛋白血症﹑冠心病﹑心绞痛等疾病的防治。也可用于治疗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慢性肾小球肾炎及出血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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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剂量应个体化,以避免心动过缓的发生。应空腹服药,进餐时服药克时美托洛尔的生物利用度增加40%。治疗高血压:一次100~200mg,,分1至2次服用。急性心肌梗死:主张在早期,即最初的几小时内使用,因为即刻使用在未能溶栓的患者中可减小梗死范围、降低短期(15天)死亡率(此作用在用药后24小时既出现)。在已经溶栓的患者中可降低再梗死率与再缺血率,若在2小时内用药还可以降低死亡率。一般用法:可先静脉注射美托洛尔一次2.5~5mg(2分钟内),毎5分钟一次,共3次总剂量为10~15mg。之后15分钟开始口服 |
口服:一次50~100mg,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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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约为10%,通常与剂量有关。常见(>1/100)一般副作用:疲劳,头痛,头晕。循环系统:肢端发冷,心动过缓,心悸。胃肠系统:腹痛,恶心,呕吐,腹泻和便秘。(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口服时不良反应很少见,偶有个别患者出现恶心、头晕、皮疹等,停药后症状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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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心源性休克。病态窦房结综合征。II、III度房室传导阻滞。不稳定的、失代偿性心力衰竭患者(肺水肿、低灌注或低血压),持续地或间歇地接受β-受体激动剂正变力性治疗的患者。有症状的心动过缓或低血压。本品不可给予心率<45次/分、P-Q间期]0.24秒或收缩压<100mmHg的怀疑急性心肌梗死的患者。伴有坏疽危险的严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对本品中任何成份或其它β-受体阻滞剂过敏者。(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有出血病史、血友病、脑溢血及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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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美托洛尔;化学名称为:1-异丙氨基-3-【对-(2-甲氧乙基)-2-丙醇L(+)-酒石酸盐。 |
本品主要成分为藻酸双酯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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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微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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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普萘洛尔能延缓使用胰岛素后血糖水平的恢复,但选择性β1-受体阻滞药的这一不良反应较小。须注意用胰岛素的糖尿病病人在加用β-阻滞剂时,其β-受体阻滞作用往往会掩盖低血糖的症状如心悸等,从而延误低血糖的及时发现。但在治疗过程中选择性β1-受体阻断药干扰糖代谢或掩盖低血糖的危险性要小于非选择性β-受体阻断药。2.长期使用本品时如欲中断治疗,须逐渐减少剂量,一般于7-10天内撤除,至少也要经过3天。尤其是冠心病患者骤然停药可致病情恶化,出现心绞痛、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动过速。3.大手术之前是否停用β-阻滞剂意见尚 |
凡有下列病症者慎用本品: 1.低血压低血容量者 2.血小板减少症 3.非高粘滞血症非血小板聚集亢进 4.过敏性体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