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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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10片*2板 |
2.5mg*1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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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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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355 |
国药准字H20000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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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肥厚型心肌病、主动脉夹层、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心脏神经官能症等。近年来尚用于心力衰竭的治疗,此时应在有经验的医师指导下使用。 |
用于高血压的治疗,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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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剂量应个体化,以避免心动过缓的发生。应空腹服药,进餐时服药可使美托洛尔的生物利用度增加40%。 1.治疗高血压: 每日100~200mg,分1至2次服用。 2.急性心肌梗死: (1)主张在早期,即最初的几小时内使用,因为即刻使用在未能溶栓的患者中可减小梗死范围、降低短期(15天)死亡率(此作用在用药后24小时既出现)。在已经溶栓的患者中可降低再梗死率与再缺血率,若在2小时内用药还可以降低死亡率。 (2)一般用法:可先静脉注射美托洛尔一次2.5-5mg(2分钟内),每5分钟一次,共3次总剂量为10~15mg。之后15分钟开始口服25~50mg,每6-12小时1次,共24~48小时,然后口服一次50~100mg,一日2次。 3.不稳定性心绞痛: (1)也主张早期使用,用法用量可参照急性心肌梗死。 (2)急性心肌梗死发生心房颤动时若无禁忌可静脉使用美托洛尔,其方法同上。 (3)心肌梗死后若无禁忌应长期使用,因为已经证明这样做可以降低心源性死亡率,包括猝死。一般一次50~100mg,一日2次。 (4)在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律失常、肥厚型心肌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等症时一般一次25~50mg,一日2~3次,或一次100mg,一日2次。 4.心力衰竭: 应在使用洋地黄和(或)利尿剂等抗心力衰竭的治疗基础上使用本药。起初一次6.25mg,一日2~3次,以后视临床情况每数日至一周一次增加6.25-12.5mg,一日2~3次,最大剂量可用至一次50~100mg,一日2次。 最大剂量一日不应超过300mg~400mg。 |
口服,一日一次,起始剂量为2.5mg(1粒),最大剂量每日不超过10mg(4粒)。请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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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心血管系统:心率减慢、传导阻滞、血压降低、心衰加重、外周血管痉挛导致的四肢冰冷或脉搏不能触及、雷诺现象, 2.因脂溶性及较易透入中枢神经系统,故该系统的不良反应较多。疲乏和眩晕占10%,抑郁占5%,其他有头痛、多梦、失眠等。偶见幻觉。 3.消化系统:恶心、胃痛、便秘<1%、腹泻占5%,但不严重,很少影响用药。 4.其他:气急、关节痛、瘙痒、腹膜后腔纤维变性、耳聋、眼痛等。 |
同其他β1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的不良反应。1.下列不良反应与剂量成正相关:心动过缓、腹泻、乏力、疲劳和鼻窦炎。2.其它常见的不良反应:神经系统:头晕、头痛、感觉异常、迟钝、嗜睡、焦虑、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减退、口干、多梦、失眠、压抑。心血管:心悸或其他心律失常、肢体冰冷、跛行、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胸痛、心功能不全、憋气。消化系统:腹痛、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泻。运动系统:关节痛、背/颈部痛、肌肉痉挛、抽动/震颤。皮肤粘膜:痤疮、湿疹、皮肤刺激、瘙痒、脸红、出汗、脱发、血管水肿、剥脱性皮炎、皮肤血管炎。特殊感觉:视觉紊乱、眼痛/压迫、流泪异常、耳鸣、耳痛、味觉异常。代谢:痛风。呼吸系统:支气管痉挛、支气管炎、咳嗽、呼吸困难、咽炎、鼻炎、鼻窦炎、上呼吸道感染。生殖泌尿系统:性欲亢进/阳萎、派罗尼病、膀胱炎、泌尿系绞痛。血液系统:紫癜。其它:疲乏、无力、胸痛、水肿、体重增加。其他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报道的各种不良反应都应考虑本品潜在不良反应。3.实验室检查异常:有血清甘油三酯、肝功能异常如谷草转氨酶(SGOT)/谷丙转氨酶(SGPT)升高、尿酸,肌酐,尿素氮(BUN),血钾,血糖,血磷升高及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的报道。对临床无影响时可不停用本品。4.与其它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一样,有报道长期使用本品约15%患者的抗核抗体滴度试验阳性,但大约1/3患者停药后可转变为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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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心源性休克。 2.病态窦房结综合征。 3.II、III度房室传导阻滞。 4.不稳定的、失代偿性心力衰竭患者(肺水肿、低灌注或低血压),持续地或间歇地接受β受体激动剂正变力性治疗的患者。 5.有症状的心动过缓或低血压。 6.本品不可给予心率<45次/分、P-Q间期>0.24秒或收缩压<100mmHg的怀疑急性心肌梗死的患者。 7.伴有坏疽危险的严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 8.对本品中任何成份或其它β受体阻滞剂过敏者。 |
1.本品过敏;2.心源性休克;3.低血压;4.明显的心功能不全;5.病态窦房结综合症和明确的窦性心动过缓;6.二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7.支气管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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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美托洛尔。 |
富马酸比索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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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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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普萘洛尔能延缓使用胰岛素后血糖水平的恢复,但选择性β1-受体阻滞药的这一不良反应较小。须注意用胰岛素的糖尿病病人在加用β-阻滞剂时,其β-受体阻滞作用往往会掩盖低血糖的症状如心悸等,从而延误低血糖的及时发现。但在治疗过程中选择性β1-受体阻断药干扰糖代谢或掩盖低血糖的危险性要小于非选择性β-受体阻断药。 2.长期使用本品时如欲中断治疗,须逐渐减少剂量,一般于7~10天内撤除,至少也要经过3天。尤其是冠心病患者骤然停药可致病情恶化,出现心绞痛、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动过速。 3.大手术之前是否停用β-阻滞剂意见尚不一致,β-受体阻滞后心脏对反射性交感兴奋的反应降低使全麻和手术的危险性增加,但可用多巴酚丁胺或异丙基肾上腺素逆转。尽管如此,对于要进行全身麻醉的患者最好停止使用本药,如有可能应在麻醉前48小时停用。 4.用于嗜铬细胞瘤时应先行使用α-受体阻断药。 5.低血压、心脏或肝脏功能不全时慎用。 6.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与支气管哮喘患者应慎用美托洛尔,如需使用以小剂量为宜,且剂量一般应小于同等效力的阿替洛尔。对支气管哮喘的患者应同时加用β2受体激动剂,剂量可按美托洛尔的使用剂量调整。 7.对心脏功能失代偿的患者应在使用洋地黄和(或)利尿剂治疗的基础上使用美托洛尔,具体用法参见(用法用量)。 8.不宜与维拉帕米同时使用,以免引起心动过缓、低血压和心脏停搏。 9.在治疗Ⅰ型糖尿病(IDDM)患者时须小心观察。 |
1.肾或肝功能损害时,要注意调整本品使用剂量。2.β阻滞剂可能抑制心肌收缩而加重心功能不全。重度心功能不全患者应该避免使用β阻滞剂。但是心功能不全代偿者,应用β阻滞剂可能有必要,但应用时须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至临床需要之剂量。3.无心功能不全病史的患者,应警惕连续使用β阻滞剂可能诱发心功能不全。4.一旦出现心功能不全和/或加重心功能不全的体征和症状,应考虑停用本品。继续使用β阻滞剂者,须在使用其他治疗心功能不全的药物同时应用。5.突然停用β阻滞剂,可能引发心绞痛恶化和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律失常。因此,没有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