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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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10片*2板 |
10mg*7片*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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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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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355 |
国药准字H20043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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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肥厚型心肌病、主动脉夹层、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心脏神经官能症等。近年来尚用于心力衰竭的治疗,此时应在有经验的医师指导下使用。 |
各期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Ⅱ-Ⅳ)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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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剂量应个体化,以避免心动过缓的发生。应空腹服药,进餐时服药可使美托洛尔的生物利用度增加40%。 1.治疗高血压: 每日100~200mg,分1至2次服用。 2.急性心肌梗死: (1)主张在早期,即最初的几小时内使用,因为即刻使用在未能溶栓的患者中可减小梗死范围、降低短期(15天)死亡率(此作用在用药后24小时既出现)。在已经溶栓的患者中可降低再梗死率与再缺血率,若在2小时内用药还可以降低死亡率。 (2)一般用法:可先静脉注射美托洛尔一次2.5-5mg(2分钟内),每5分钟一次,共3次总剂量为10~15mg。之后15分钟开始口服25~50mg,每6-12小时1次,共24~48小时,然后口服一次50~100mg,一日2次。 3.不稳定性心绞痛: (1)也主张早期使用,用法用量可参照急性心肌梗死。 (2)急性心肌梗死发生心房颤动时若无禁忌可静脉使用美托洛尔,其方法同上。 (3)心肌梗死后若无禁忌应长期使用,因为已经证明这样做可以降低心源性死亡率,包括猝死。一般一次50~100mg,一日2次。 (4)在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律失常、肥厚型心肌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等症时一般一次25~50mg,一日2~3次,或一次100mg,一日2次。 4.心力衰竭: 应在使用洋地黄和(或)利尿剂等抗心力衰竭的治疗基础上使用本药。起初一次6.25mg,一日2~3次,以后视临床情况每数日至一周一次增加6.25-12.5mg,一日2~3次,最大剂量可用至一次50~100mg,一日2次。 最大剂量一日不应超过300mg~400mg。 |
1、高血压:未用利尿剂者开始治疗时每日推荐剂量为10mg(1片),每天1次,若疗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2片)。对某些日服一次的患者,在给药间隔末期,降压作用可能减弱,此类病人,每日总的剂量应均分成两次服用,或加用利尿剂。本品治疗高血压的每日最大推荐量为40mg(4片),一次或均分为两次服用,如单独服用盐酸贝那普利不能控制血压,可加服利尿剂。盐酸贝那普利与补钾剂、钾盐代用品或保钾利尿剂合用可引起血钾升高。 肾功能损害者的剂量调整: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服常用剂量即可。肌酐清除率<30ml/min/1.73m2(血肌酐>3mg/dl)的病人,推荐的初始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5mg(半片),必要时,剂量可加至10mg(1片)/日。若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加用利尿剂或另一种降压药(见注意事项:血液透析病人)。 2、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适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的辅助治疗。推荐的初始剂量为2.5mg(1/4片),一天一次。由于会出现首剂后血压急剧下降的危险,当病人第一次服用本品时需严密监视(见慎用)。当病人未出现症状性的低血压及其它不可接受的副反应,如果心衰的症状未能有效缓解可载2—4周后将剂量调整为5mg(半片)一天一次。根据病人的临床反应,可以在适当的时间间隔内将剂量调整为10mg(1片)一天一次甚至20mg(2片)一天一次。本品一天一次即有效,但若将一天的剂量分为二次服用有些病人反应更好。对照临床研究表明严重心衰病人(NYHA分级IV)较轻、中度心衰病人(NYHA分级II-III)需更小的剂量。当心衰病人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时,日剂量最高可增加至10mg(1片),但较低的初始剂量[如2.5mg(1/4片)]可能已经足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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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心血管系统:心率减慢、传导阻滞、血压降低、心衰加重、外周血管痉挛导致的四肢冰冷或脉搏不能触及、雷诺现象, 2.因脂溶性及较易透入中枢神经系统,故该系统的不良反应较多。疲乏和眩晕占10%,抑郁占5%,其他有头痛、多梦、失眠等。偶见幻觉。 3.消化系统:恶心、胃痛、便秘<1%、腹泻占5%,但不严重,很少影响用药。 4.其他:气急、关节痛、瘙痒、腹膜后腔纤维变性、耳聋、眼痛等。 |
1、常见的有:头痛、头晕、疲乏、嗜睡、恶心、咳嗽。最常见的为头痛和咳嗽。2.少见的有:症状性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晕厥、心悸、周围性水肿、皮疹、皮炎、便秘、胃炎、焦虑、失眠、感觉异常、关节痛、肌痛、哮喘等。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禁忌:对苯那普利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有血管神经性水肿史者。孤立肾、移植肾、双侧肾动脉狭窄而肾功能减退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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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心源性休克。 2.病态窦房结综合征。 3.II、III度房室传导阻滞。 4.不稳定的、失代偿性心力衰竭患者(肺水肿、低灌注或低血压),持续地或间歇地接受β受体激动剂正变力性治疗的患者。 5.有症状的心动过缓或低血压。 6.本品不可给予心率<45次/分、P-Q间期>0.24秒或收缩压<100mmHg的怀疑急性心肌梗死的患者。 7.伴有坏疽危险的严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 8.对本品中任何成份或其它β受体阻滞剂过敏者。 |
对盐酸贝那普利过敏者。有血管神经性水肿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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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美托洛尔。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贝那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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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黄色或深黄色圆形薄膜衣片,除去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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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普萘洛尔能延缓使用胰岛素后血糖水平的恢复,但选择性β1-受体阻滞药的这一不良反应较小。须注意用胰岛素的糖尿病病人在加用β-阻滞剂时,其β-受体阻滞作用往往会掩盖低血糖的症状如心悸等,从而延误低血糖的及时发现。但在治疗过程中选择性β1-受体阻断药干扰糖代谢或掩盖低血糖的危险性要小于非选择性β-受体阻断药。 2.长期使用本品时如欲中断治疗,须逐渐减少剂量,一般于7~10天内撤除,至少也要经过3天。尤其是冠心病患者骤然停药可致病情恶化,出现心绞痛、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动过速。 3.大手术之前是否停用β-阻滞剂意见尚不一致,β-受体阻滞后心脏对反射性交感兴奋的反应降低使全麻和手术的危险性增加,但可用多巴酚丁胺或异丙基肾上腺素逆转。尽管如此,对于要进行全身麻醉的患者最好停止使用本药,如有可能应在麻醉前48小时停用。 4.用于嗜铬细胞瘤时应先行使用α-受体阻断药。 5.低血压、心脏或肝脏功能不全时慎用。 6.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与支气管哮喘患者应慎用美托洛尔,如需使用以小剂量为宜,且剂量一般应小于同等效力的阿替洛尔。对支气管哮喘的患者应同时加用β2受体激动剂,剂量可按美托洛尔的使用剂量调整。 7.对心脏功能失代偿的患者应在使用洋地黄和(或)利尿剂治疗的基础上使用美托洛尔,具体用法参见(用法用量)。 8.不宜与维拉帕米同时使用,以免引起心动过缓、低血压和心脏停搏。 9.在治疗Ⅰ型糖尿病(IDDM)患者时须小心观察。 |
1、血管神经性水肿:服用倍尼曾发生过唇或面部水肿,如出现该症状,应立即停药,监护患者,直到水肿消失。声门、舌、喉部水肿可能引起气道阻塞,应停药,并立即进行适当治疗,如: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溶液(0、3ml-0、5ml)。2、低血压:严重缺钠的血容量不足者服用倍尼时可能发生低血压(如接受大量利尿药或透析治疗者)。开始服用倍尼前数天应停用利尿药或采取其他措施补充体液。对有可能发生严重低血压者(如心功能不全病人),服用首剂后应严密监护,直到血压稳定。如果发生低血压,应采取卧位,必要时静脉滴注生理盐水。3、粒细胞减少: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肾功能不全者出现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机会增多。对肾功能不全或有白细胞减少者,最初3个月内每2周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1次,以后定期检查。4、肾功能不全:少数患者服用倍尼后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肌酐升高,停用倍尼和/或利尿药,即可恢复。对肾功能不全者,在治疗前几周要密切监测肾功能,以后应定期检查肾功能。用倍尼时如肌酐清除率<30ml/min或血尿素氮、肌酐升高,须减低倍尼的剂量和/或停用利尿药。5、其他:偶见血钾升高,尤其在肾功能不全和并用治疗低血钾的药物时。偶见氨基转移酶升高。脑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加重。肝功能障碍时倍尼在肝内的代谢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