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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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150g |
200μ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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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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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800003 |
H20150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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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去头屑、头皮脂溢性皮炎、花斑癣(汗斑)。 |
与米非司酮序贯合并使用,可用于终止停止49天内的早期妊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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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治疗头皮屑和头皮脂溢性皮炎。 (1)先用肥皂清洗头发和头皮。 (2)取5~10毫升药液于湿发及头皮上,轻揉至出泡沫。 (3)待3~5分钟后,用温水洗净,必要时可重复一次。 (4)每周2次,一个疗程2~4周,必要时可重复1个或2个疗程。 2.治疗花斑癣。 (1)洗净患处。 (2)根据病患面积取适量药液涂抹(一般10至30毫升)。 (3)保留10~30分钟后用温水冼净。 (4)每周2次,一个疗程2~4周,必要时可重复1个或2个疗程。 |
在服用米非司酮40~48小时后,单次饭前口服米索前列醇0.6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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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可引起接触性皮炎、头发或头皮干燥、头发脱色。 |
部分早孕妇女服药后有轻度恶心、呕吐、眩晕、乏力和下腹痛,及个别妇女可出现潮红、发热及手掌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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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皮肤有炎症、糜烂、渗出部位禁用。 2.外生殖器部位禁用。 |
1;心、肝、肾疾病患者及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者禁用。2;有使用前列腺素类药物禁忌者,如青光眼、哮喘及过敏体质者禁用。3;带宫内节育器妊娠和怀疑宫外孕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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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二硫化硒25毫克。辅料为十八醇、十二烷基醚硫酸钠、烷醇酰胺、N.N-油酰甲基硫磺酸盐、十二烷基甜菜碱、十二烷基硫酸钠、二氧化钛、柠檬酸、单硬脂酸甘油脂、硫酸二氢钠、皂土、羊毛脂、甘油、香精、纯化水适量。 |
米索前列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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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橙黄色粘稠性混悬液;具有芳香气味。 |
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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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不可内服。 2.在染发、烫发后两天内不得使用本品。 3.头皮用药后应完全冲洗干净,以免头发脱色。 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5.用前应充分摇匀,如天冷药液变稠可温热后使用。 6.用后应塞紧瓶盖。 7.不要用金属器件接触药液,以免影响药效。 8.如经2个或3个疗程病症仍未见好转请向医师咨询。 9.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于终止早孕时,必需与米非司酮配伍,严禁单独使用。2配伍米非司酮终止早孕,必须有医生处方,并在医生监管下在有急诊刮宫手术和辅液、输血条件的单位使用。3服药前必须向服药者详细告知治疗效果及可能出现的副反应,治疗或随诊过程中,如出现大量出血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4服药后,一般会较早出现少量阴道出血,部分妇女流产后出血时间较长。少量早孕妇女服用米非司酮后,即可自然流产,约80%的孕妇在使用后,6小时内排出绒毛胎囊,约10%孕妇在服药后一周内排出妊娠物。5服药后8~15天应去原治疗单位复诊,以确定流产效果,必要时作B超检查或血HCG检查,如确认为流产不全或继续妊娠,应及时处理。6使用终止早孕失败者,必须进行人工流产终止妊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