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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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150g |
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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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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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800003 |
国药准字H33021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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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去头屑、头皮脂溢性皮炎、花斑癣(汗斑)。 |
本品适用于皮肤过敏症:荨麻疹、湿疹、皮炎、药疹、皮肤瘙痒症、神经性皮炎、虫咬症、日光性皮炎。也可用于过敏性鼻炎、血管舒缩性鼻炎、药物及食物过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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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治疗头皮屑和头皮脂溢性皮炎。 (1)先用肥皂清洗头发和头皮。 (2)取5~10毫升药液于湿发及头皮上,轻揉至出泡沫。 (3)待3~5分钟后,用温水洗净,必要时可重复一次。 (4)每周2次,一个疗程2~4周,必要时可重复1个或2个疗程。 2.治疗花斑癣。 (1)洗净患处。 (2)根据病患面积取适量药液涂抹(一般10至30毫升)。 (3)保留10~30分钟后用温水冼净。 (4)每周2次,一个疗程2~4周,必要时可重复1个或2个疗程。 |
口服。成人一次1 片,一日3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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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可引起接触性皮炎、头发或头皮干燥、头发脱色。 |
主要不良反应为嗜睡、口渴、多尿、咽喉痛、困倦、虚弱感、心悸、皮肤瘀斑、出血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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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皮肤有炎症、糜烂、渗出部位禁用。 2.外生殖器部位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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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二硫化硒25毫克。辅料为十八醇、十二烷基醚硫酸钠、烷醇酰胺、N.N-油酰甲基硫磺酸盐、十二烷基甜菜碱、十二烷基硫酸钠、二氧化钛、柠檬酸、单硬脂酸甘油脂、硫酸二氢钠、皂土、羊毛脂、甘油、香精、纯化水适量。 |
马来酸氯苯那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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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橙黄色粘稠性混悬液;具有芳香气味。 |
本品为白色圆形片,气微,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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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不可内服。 2.在染发、烫发后两天内不得使用本品。 3.头皮用药后应完全冲洗干净,以免头发脱色。 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5.用前应充分摇匀,如天冷药液变稠可温热后使用。 6.用后应塞紧瓶盖。 7.不要用金属器件接触药液,以免影响药效。 8.如经2个或3个疗程病症仍未见好转请向医师咨询。 9.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儿童剂量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4.新生儿、早产儿不宜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消化性溃疡、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