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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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12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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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惠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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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440 |
国药准字Z19983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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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润燥,化痰止咳。用于燥热蕴肺所致的咳嗽、痰黄而黏不易咳出、胸闷气促、久咳不止、声哑喉痛。 |
燥湿化痰,理气和胃。用于咳嗽痰多,胸脘胀闷,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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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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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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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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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川贝母、知母、石膏、炒栀子、黄芩、蜜桑白皮、茯苓、炒瓜蒌子、陈皮、麸炒枳实、炙甘草、五味子(蒸)。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陈皮、半夏(姜制)、茯苓、甘草(蜜炙)、生姜,辅料为纯化水、防腐剂(苯甲酸钠、山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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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褐棕色的液体,气香,味苦,微甘,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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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外感风寒,痰涎壅盛者禁用,其表现为咳嗽气急,痰多稀薄色白,易咳出,伴鼻塞,流清涕,头身疼痛,恶寒发热。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服。 5.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