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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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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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河北康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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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241 |
国药准字H13024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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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润燥,化痰止咳。用于燥热蕴肺所致的咳嗽、痰黄而黏不易咳出、胸闷气促、久咳不止、声哑喉痛。 |
用于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多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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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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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恶心、胃肠不适、头晕、嗜睡和过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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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1.肺出血、肾炎和急性胃肠炎患者禁用。2.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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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川贝母、知母、石膏、炒栀子、黄芩、蜜桑白皮、茯苓、炒瓜蒌子、陈皮、麸炒枳实、炙甘草、五味子(蒸)。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主要成份:愈创甘油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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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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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外感风寒,痰涎壅盛者禁用,其表现为咳嗽气急,痰多稀薄色白,易咳出,伴鼻塞,流清涕,头身疼痛,恶寒发热。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服。 5.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消化道溃疡患者慎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