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75mg*4粒*3板 |
|
生产企业 |
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784 |
国药准字H2005215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肥厚型心肌病、主动脉夹层、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心脏神经官能症等。近年来尚用于心力衰竭的治疗,此时应在有经验的医师指导下使用。 |
高血压病。 |
|
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高血压一次100~200mg,一日2次。1.急性心肌梗死:主张在早期,即最初的几小时内使用,因为即刻使用在未能溶栓的患者中可减小梗死范围、降低短期(15天)死亡率(此作用在用药后24小时既出现)。在已经溶栓的患者中可降低再梗死率和再缺血率,若在2小时内用药还可以降低死亡率。一般用法,可先静脉注射美托洛尔一次2.5~5mg(2分钟内),每5分钟一次,共3次总剂量为10~15mg。之后15分钟开始口服25~50mg,每6~12小时一次,共24~48小时,然后口服一次50~100mg,一日2次。2.不 |
口服。推荐起始剂量为0.15g,每日1次。根据病情可增至0.3g,每日1次。对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的患者,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剂(如噻嗪类)或其他降压药物。 |
|
副作用 |
1.心血管系统:心率减慢、传导阻滞、血压降低、心衰加重、外周血管痉挛导致的四肢冰冷或脉搏不能触及、雷诺氏现象。2.因脂溶性及较易透入中枢神经系统,故该系统的不良反应较多。疲乏和眩晕占10%,抑郁占5%,其他有头痛、多梦、失眠等。偶见幻觉。3.消化系统:恶心、胃痛、便秘 |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眩晕、心悸等,偶有咳嗽,一般程度都是轻微的,呈一过性,多数患者继续服药都能耐受。罕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 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的有:消化不良、胃灼热感、腹泻、骨骼肌疼痛、疲劳和上呼吸道感染,但与空白对照组比没有显著性差异。大于1%,但低于对照组发生率的有腹痛、焦虑、神经质、胸痛、咽炎、恶心呕吐、皮疹、窦性异常和心动过速等。低血压和直立性低血压发生率约为0.4%。 |
|
禁忌 |
1.普萘洛尔能延缓使用胰岛素后血糖水平的恢复,但选择性β1-受体阻滞药的这一不良反应较小。须注意用胰岛素的糖尿病患者在加用β-受体阻滞剂时,其β-受体阻滞作用往往会掩盖低血糖的症状如心悸等,从而延误低血糖的及时发现。但在治疗过程中选择性β1-受体阻滞药干扰糖代谢或掩盖低血糖的危险性要小于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药。2.长期使用本品时如欲中断治疗,须逐渐减少剂量,一般于7~10天内撤除,至少也要经过3天。尤其是冠心病患者骤然停药可致病情恶化,出现心绞痛、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动过速。3.大手术之前是否停用β-受体阻滞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美托洛尔。 |
本品主要成分为厄贝沙坦。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
|
注意事项 |
若患者同时还使用交感神经节阻断剂、其它β受体阻滞剂(如滴眼剂)、或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则必须严密监视患者情况。酒石酸美托洛尔片与利血平合用可增强本品作用,需注意低血压与心动过速。若计划终止与可乐定的联合用药,必须注意β受体阻滞剂的撤除应比可乐定的撤除提前几天。美托洛尔与维拉帕米和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合用,可能会增加负性变力和变时作用。服用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不可静脉注射维拉帕米类钙拮抗剂。β受体阻滞剂会增加抗心律失常药(奎尼丁类和胺腆酮)的负性变力和负性变传导作用。接受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吸入麻醉增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 3.过量服用本品后可出现低血压,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应采用催吐、洗胃及支持疗法。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4.药物的相互作用:本品与氢氯噻嗪、地高辛、华法令、硝苯吡啶之间无明显的相互作用。但与利尿剂合用时应注意血容量不足或因低钠可引起低血压。与保钾利尿剂(如氨苯喋啶等)合用时,应避免血钾升高。与洋地黄类药如地高辛、β-阻滞剂如阿替洛尔、钙拮抗剂如硝苯吡啶等合用不影响相互的药代动力学。 5.肝功能不全、轻中度肾功能不全及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 6.儿科使用:尚没有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