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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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25mg*50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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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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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0407 |
国药准字H33021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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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肥厚型心肌病、主动脉夹层、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心脏神经官能症等。近年来尚用于心力衰竭的治疗,此时应在有经验的医师指导下使用。 |
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甲状腺机能亢进、嗜铬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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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治疗高血压100~200mg/次,一日两次的疗效相当于阿替洛尔100mg/次,一日一次,在血液动力学稳定后立即使用。急性心肌梗死:主张在早期,即最初的几小时内使用,因为即刻使用在未能溶栓的病人中可减小梗塞范围、降低短期(15天)死亡率(此作用在用药后24小时既出现)。在已经溶栓的病人中可降低再梗塞率与再缺血率,若在2小时内用药还可以降低死亡率。一般用法:可先静脉注射美托洛尔2.5~5mg/次(2分钟内),每5分钟一次共3次10~15mg。之后15分钟开始口服25~50mg,每6~12小时一次,共 |
口服。成人常用量:开始每次6.25~12.5mg ,一日两次,按需要及耐受量渐增至 50~200mg 。肾功能损害时,肌酐清除率小于 15ml/ ( min. 1.73m[sup]2[/sup] )者,每日 25mg ; 15~35ml/ ( min. 1.73m[sup]2[/sup] )者,每日最多 50mg 。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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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心血管系统:心率减慢、传导阻滞、血压降低、心力衰竭加重、外周血管痉挛导致的四肢冰冷或脉搏不能触及、雷诺氏征。2因脂溶性及较易透入中枢神经系统,故该系统的不良反应较多。疲乏和眩晕占10%,抑郁占5%,其它有头痛、多梦、失眠等。偶见幻觉。3消化系统:恶心、胃痛、便秘4其它:气急、关节痛、瘙痒、腹膜后腔纤维变性、耳聋、眼痛等 |
在心肌梗死病人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低血压和心动过缓;其他反应可有头晕、四肢冰冷、疲劳、乏力、肠胃不适、精神抑郁、脱发、血小板减少症、牛皮癣样皮肤反应、牛皮癣恶化、皮疹及干眼等。罕见引起敏感病人的心脏传导阻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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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显著心动过缓(心率 |
1. Ⅱ - Ⅲ 度心脏传导阻滞。 2. 心源性休克者。 3. 病窦综合症及严重窦性心动过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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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1-异丙氨基-3-[对-(2-甲氧乙基)苯氧基]-2-丙醇L(+)-酒石酸盐 |
阿替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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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或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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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普萘洛尔能延缓使用胰岛素后血糖水平的恢复,但选择性β1-受体阻断药的这一不良反应较小。须注意用胰岛素的糖尿病病人在加用β-阻滞剂时,其β-受体阻滞作用往往会掩盖低血糖的症状如心悸等,从而延误低血糖的及时发现。但在治疗过程中选择性β1-受体阻断药干扰糖代谢或掩盖低血糖的危险性要小于非选择性β-受体阻断药。长期使用本品时如欲中断治疗,须逐渐减少剂量,一般于7~10天内撤除,至少也要经过3天。尤其是冠心病病人骤然停药可致病情恶化,出现心绞痛、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动过速。大手术之前是否停用β-阻滞 |
本品的临床效应与血药浓度可不完全平行,剂量调节以临床效应为准;肾功能损害时剂量须减少;有心力衰竭症状的患者用本品时,给与洋地黄或利尿药合用,如心力衰竭症状仍存在,应逐渐减量使用;本品的停药过程至少 3 天,常可达 2 周,如有撤药症状,如心绞痛发作,则暂时再给药,待稳定后渐停用;与饮食共进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本品可改变因血糖降低而引起的心动过速;患有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的高血压病人慎用;本药可使末梢动脉血循环失调,病人可能对用于治疗过敏反应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无反应。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